装修维权三步走
一旦出现装修问题,与装修公司起纠纷。消费者应当如何处理呢?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消费者可以按三步走。
首先,消费者应当与装修公司协商。如果合同有写明的,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来执行;如果合同上没有写明,应当参考相关的装修规范和标准,与装修公司进行协商。如果装修公司违约,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理。
如果装修公司不予配合,或者矛盾难以通过协商进行调解,消费者可以致电12345消费者委员会热线进行投诉。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消费者专业委员会主任江波涛补充道,消费者必要时还可以寻找相关行家具、建材、装修业协会的帮助。一些装修公司是协会的会员单位,协会调解也是帮助解决装修问题的一个途径。
如果在消委会、行业协会的调解下,装修公司依然拒不配合、不愿意承担责任,此时只能寻求法律途径。
“合同上这么写,你也同意了的。——请问:这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?”
“合同上这么写,你也同意了的。”——合同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,但装修公司的这一句话,却常常把业主问得哑口无言。
由于多数业主并不具备装修的专业知识,装修时有哪些环节、需要用哪些材料、装修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,对于这些问题,消费者通常是懵懂不知的。签订合同时,往往只根据装修公司提供的合同,并没有过多的考虑。可想而知,装修公司的合同条款肯定是倾向自己,容易隐去一些保护消费者的条款。因此,一旦问题出现,装修公司拿着合同如此说,消费者是不是就没辙了?其实并不是。
A
别忘了最基础的国家标准
对于关系到民生的装修行业,国家早就有了规范的标准。《GB 50327-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》规定了装修过程各施工项目的执行标准;《JGJT 304-201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也规定了装修完成后,整个工程所需要达到的要求。
任何的装修公司,只要是合法、有资质的,就必须遵守国家规范。国家规范是装修的最低标准,装修公司合同提供的施工要求,只能等同或严于国家标准。如果低于国家标准,就证明装修公司不合规范。因此,消费者遭遇具体的装修问题,可以查阅国家相关标准,据理力争,约束装修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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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助《合同法》、新《消法》
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表示,《合同法》、新《消法》里面的条款,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。例如遭遇了装修公司不事前跟消费者沟通,就擅自施工的问题。依据《合同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“当事人协商一致,可以变更合同。”这就是说,要变更合同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行,如装修公司擅自单方面决定柜子等的设计,违反此条规定。因此,如果装修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施工,私自更改装修方案,消费者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按合同条款履行违约责任。新《消法》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第二十条规定了经营者承担信息披露的义务。
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,受损害方享有法定的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、撤销的权利。也就是说,如果在订立装修设计合同时,工程方有意隐瞒了工程数量等要素,消费者有权依法行使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权利。
另外,根据新《消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、计算机、电视机、电冰箱、空调器、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”也就是说,在装修完成后六个月内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,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关举证责任。
Tips
想要避免天成娱乐时时彩? 装修前一定记住这4点
装修维权并不容易。虽然消费者有各种途径可以维权,但现实的情况却很“骨感”。诉诸法律途径耗时耗力,让许多业主望而却步。而一些小装修公司和游击队,即使在法庭上败诉,也可以通过注销公司、卷土重来等方式,避免执行法律义务,导致消费者维权难。
因此,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消费者,为了避免麻烦,在装修之前必须明确以下4点,这样有助于消费者提前规避不必要的天成娱乐时时彩。
选择正规有资质的公司。尽可能选择证照齐全、口碑好的装修公司,这类公司的商品和服务相对较有保证,一旦发生纠纷,也相对比较容易沟通并解决问题。
提前收集并了解相关知识。装修之前做好必要的知识储备,收集有关装修材料和工艺的信息,或找懂行的朋友提供建议,避免仅凭价格做决定。
签订书面合同并细化条款。签订装修设计合同时,要注意列明项目、数量、材质、规格、质量、时间、售后服务等细则。同时,要明确安装、验收、违约责任等。在签订建材订购合同时,除了列明商品的材质、规格、配件、数量等,还要明确甲醛等危险有害因素的标准,并与商家约定“三包”期等。做到这些,一时发生纠纷,可依据合同解决问题。
养成妥善保存证据的习惯。建议在装修过程中与装修设计师、监理等多沟通,确保原定方案顺利进行。如出现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地方,应及时向装修负责人反映,要求作出相应修改。如对方拒绝处理,消费者可凭合同、发票等,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。